岐伯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岐伯镇认真做好2020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1

 0

 0

0 

0 

0

31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较慢、信息上报的数(质)量有待提升。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乡将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