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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19 14:37 信息来源: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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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气候转暖,万物复苏,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更容易腐败变质,盐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春季期间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提示

(一)公示证照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店面醒目位置公示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二)规范加工过程。生产加工食品时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应规范齐全,严格按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三)严控食材质量。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杜绝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

(四)不得销售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全面开展进货查验、贮存管理、人员健康管理等风险隐患排查,不得销售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食品。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购买食物时,一定要仔细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所购食品新鲜安全。同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商场超市购买,也是保障食品质量的重要途径,切勿贪图便宜而选择不明来源的食品。烹饪过程中食品卫生同样不可忽视,务必要确保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二)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慎食高风险食品,食用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三)家庭就餐时,采购食品要新鲜,清洗、切配、储存食品避免生熟交叉污染;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

(四)农村集体聚餐时,举办方和承办方要提前2日向乡镇(街道)报告,并在“绵阳食安”微信小程序“群宴备案”模块进行备案,接受相关单位食品安全指导、监管,严把卫生条件关、原辅材料采购使用关、加工过程规范操作关,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三、春季常见食品安全提示

(一)发芽马铃薯。马铃薯又称土豆,是人们日常购买的食物之一,土豆在发芽或未成熟时,含有霉素龙葵素,进食后可造成咽喉或上腹部不适,伴有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因此,应注意将土豆存放于干燥、阴凉处避免发芽;发芽多者或青皮土豆不可食用。

(二)野生蘑菇。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野蘑菇,野生蘑菇中有毒的超过100种,其中又有近19余种含有剧毒。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加工消费者提供的野蘑菇、野菜。

(三)四季豆。生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只有经过彻底加热才被破坏,否则食用后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甚至出现头痛、发热等症状。烹调时,应将四季豆充分加热、彻底炒熟,使豆棍由直挺变焉弱,颜色由鲜绿转为暗绿,浅尝无豆腥味,方可放心食用。

(四)鲜黄花菜。鲜黄花菜含有一种“秋水仙碱”的物质,它本身无毒,但经过胃肠道的吸收,在体内氧化为“二秋水仙碱”,则具有较大的毒性。预防鲜黄花菜中毒,关键是除掉菜的长柄,先用清水泡,再用开水焯,然后用冷水浸泡两个小时以上,使秋水碱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此时再进行烹调。

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服务质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