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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5-03-09 09:35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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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  中共盐亭县委办公室、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盐委办〔2014〕37号文发出《盐亭县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全县各单位在国内公务(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和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规定执行。各单位出国出境经费支付、报销,严格按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执行。接待管理必须建立公务外出审批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接待方案审批程序;公务接待清单与公务对口接待及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及开支范围,接待用车轻车简从。严禁无实质内容的一般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活动;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接待超标准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以任何名义赠送或者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借接待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与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4〕11号)相违背的行为。

3日  盐亭县委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系统各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140余人,参加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暨落实“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盐亭县委领导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工作部署。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群众路线专题讨论会,组织全体县级领导、乡镇与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学习省、市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文件精神,集体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增强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自觉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会上,全县县级领导与分管部门及联系乡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提醒在前、教育在先、警示在深”,进一步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3日  中共盐亭县委办公室、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以盐委办发〔2014〕5号文印发《201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通知。2014年全县民生工程任务目标为“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10个大项126个分项。

4日  盐亭县委决定:以助农增收为核心,全面建成小康为最高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线,注重产村相融。建立两河镇高团村、白虎村,麻秧乡胜利村、望江村,玉龙镇钟沟村、照红村,富驿镇梨园村,大兴乡松柏村,林山乡林园村,毛公乡解放村1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试点示范行政村。

5日  召开全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座谈会,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研究讨论盐亭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途径。会议要求,乡镇和部门要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以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建设、旧村落改造提升、传统村庄院落民居保护修复为抓手,统筹规划,成片推进。科学设计5年全县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结合新村建设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村示范片及乡村旅游打造、扶贫解困,坚持产业先行,产村相融,通过产业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细化工作举措,做好2014年全县1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会议强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乡镇主责、农民主体的工作机制,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敢于动真逗硬,纠正影响村风、村貌的不正之风,共同建设美丽新村。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注重在基层组织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地区先行行试。及时总结好新村建设经验,借鉴周边地区好模式、好方法,加快推进全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9日  召开盐亭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审议通过《盐亭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审议了部分社区居委会建制调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社会求助等事项。

11日  盐亭县人民政府与绵阳市兴环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盐亭县环通物流公路港项目投资协议》。经双方再次协调,一致同意启动将动力电池项目改为盐亭环通物流公路港项目。

13日  召开盐亭县委十二届第61次常委会,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步落实。二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四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严格要求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

18日  绵阳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刘林建一行来盐亭县交换专项检查工作意见。通报了专项检查情况: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尚未形成上下联动局面;二是跨年度报帐现象普遍;三是2013年度财务管理不规范;四是2014年公务接待费列支依据不足。会上,县委书记陈朝先强调,在全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19日  盐亭县人民政府与绵阳市南精灵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长安汽车4S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该公司拟在盐亭凤凰大道建设长安汽车维修与服务项目。

24日  盐亭县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联合以盐财预〔2014〕9号文发出《关于开展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盐委群组发〔2014〕11文和县委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三公”经费和差旅费管理,严禁机关事业单位乱发钱物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县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一是201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制定部署方案;二是2014年6月27日至7月10日清理自查,重点清理在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和巧立名目乱发钱物等问题;三是2014年6月11日至7月31日重点抽查;四是2014年8月1日至8月7日整改落实;五是8月8日至8月15日总结上报。

26日  盐亭县召开了全县落实八项规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2014年7月10日前完成“三公”经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学习本县新出台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研究严格执行;对全县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搞好“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作了部署,7月在全县开展“三公”经费支出大范围抽查,年底全面完成拉网式排查,各乡镇和县级部门领导在会上签订了整改承诺书。

27日  盐亭县毛公乡铁垭村嫘祖禽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建立11幢自动标准化规模养殖鸡场,年存栏蛋鸡10余万只,年产值2000多万元,利润达300万元以上,是川西北最大的10万套种蛋鸡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