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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四川葆力交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亭县鹅溪林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1 11:35 信息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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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葆力交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盐亭县鹅溪林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1日-20244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盐亭县鹅溪林产品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盐亭县鹅溪镇广协村

三、建设单位:四川葆力交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四川葆力交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原安家丝厂厂房(面积约15387.90平方米,建设生物质颗粒加工生产线,配套生产设施,改造生产车间、仓储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5万吨。

目总投资1778.4万元,环保投资45.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化粪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建筑材料和废包装材料可回收处理的交废品回收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经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主要设备及传送带均密闭。破碎机及粉碎机进料口、出料口、传送带下料口均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粉碎废气制粒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相关标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优化厂区布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生产管理,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音,风机设置隔音罩等措施降低设备噪音,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厂区沉降灰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生产车间、晾晒场一般固废暂存间采取一般防渗;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为允许类。取得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306-510723-04-01-891586]FGQB-006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盐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明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真:0816-2224006

 箱:myxzsp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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