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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3-12-01 10:50 信息来源: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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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33号)和市发改委《关于公布绵阳市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绵市发改〔2023〕692号)要求,现将《盐亭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盐亭县2023年度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3年盐亭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停车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道路临时停车:起价2元/4小时,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24小时不超过13元。
公共停车场停车:标准级室内停车场,小型汽车起价3元/3小时,3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24小时不超过15元;标准级露天停车场,小型汽车起价2元/3小时,3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24小时不超过12元。其他等级停车场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新能源汽车停车:全市范围内,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 2 小时以内免费;超过 2 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详见相关文件
绵办规〔2023〕5号        绵办规〔2023〕6号        绵市发改[2023]591号
盐发改〔2013〕347号
市人民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公安部门,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综合执法部门
综合执法部门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除外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每户每月5元
其他收费详见文件
盐府告〔2014〕17号            盐府办函〔2022〕21号 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具体收费详见相关文件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一)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0.3-0.5元/平方米.月     盐发改〔2018〕161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              
(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0.25-2元/平方米.月 绵价费〔2004〕56号
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级及其以上医院
2元/床.天或3.4元/千克。
其他收费详见文件。
绵市发改环价〔2012〕336号 价格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废有机溶剂不超过
5元/千克。
其他收费详见文件。
生态环境部门                    
 五、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40元/头-180元/头。收费详见文件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及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文件 价格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