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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盐亭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0 16:38 信息来源:盐亭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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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四川省盐亭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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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92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2

第五部分 附表                                                      2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残疾人扶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4、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

6、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婚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殡葬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本级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老年教学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负责全县民政资金的管理、监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构设置

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无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盐亭县社会救助帮扶中心

2.   盐亭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3.   盐亭县慈善事业发展中心

4.   盐亭县殡葬管理所

5.   盐亭县社会福利院

均未独立核算,由民政局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2719.9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16.17万元,增长7.66%。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271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65.65万元,占96.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29万元,占3.3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27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1.48万元,占93.71%;项目支出1428.46万元,占6.2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719.9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16.17万元,增长7.66%。,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6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8%。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2.65万元,增长4.2%。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6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32.4万元,占95.29%卫生健康支出860.67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41.74万元,占0.19%农林水支出73.72万元,占0.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12,占0.2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965.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77.2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7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支出决算为4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70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637.0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1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7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66.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7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给供养、高龄津贴、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公用经费19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4万元,完成预算91%,较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1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守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4万元,完成预算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36万元,增长/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守八项固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9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来盐检查、调研,周边县市来盐学习、调研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4.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65万元213.6万元,比2021年减少21.95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66。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和维修改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5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民政局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殡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管理事务(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相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医疗卫生与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2年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盐亭县民政局为盐亭县人民政府序列局,属县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民政局内设 6 个职能股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是盐亭县殡葬管理所。其他事业单位是盐亭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盐亭县慈善总会办公室、盐亭县社会救助帮扶中心、盐亭县社会福利院及36所乡镇敬老院。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残疾人扶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4、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

6、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婚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殡葬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本级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老年教学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负责全县民政资金的管理、监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30名(其中科级干部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271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65.65万元,占96.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29万元,占3.32%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6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32.4万元,占95.29%卫生健康支出860.67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41.74万元,占0.19%农林水支出73.72万元,占0.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12,占0.2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2年,民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县财政经济形势,全面实施新的预决算法,加强预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全口径预算,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继续推进预算细化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基本建成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2022年度预算编制质量好,完成率均为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除部门支出预算不足有调剂使用外,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规范资金结算管理。经费报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项目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费用严格按照经费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报销,杜绝不合理的开支。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方式,规范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透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规范大宗商品的购置管理。大宗商品购置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商品购置,依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和程序,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我局的政府采购项目均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重视对项目支出的管理和核算。牢固树立"先预算,后支出"的观念,根据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没有纳入预算的项目不能支出,确保资金运转规范有序。

规范非税收入征缴行为,不断提升非税收入征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等征管机制和手段,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并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划缴国库。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资产管理。以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金产的监控,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作、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并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更好地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我局不断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进行不断的梳理和完善,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约,不断完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同时加强考核,以考核促提高,以提高促 发展。从制度、会计、审计、安全等多方面,形成相互融通相互制约机制。对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和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各项业务,确保结算和核算质量。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按时重质报送各类报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双管齐下。 

(三)自评质量

2022年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覆盖全单位支出,无遗漏,评价过程严格遵守规定,自评质量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把作风建设贯彻全系统每个干部职工的日常工作之中,切实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全局上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积极,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按照文件要求,我们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对我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和整体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通过自评,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分。

(二)存在问题。

公用经费常被挤占压缩,部门中出现的各种未预料情况及未批准资金时,常常挤占公公用经费。如:残疾人保证金、各种扶贫资金、年终目标考核奖差额部门。最后导致单位经费不足,最后不得不使用自有资金。

(三)改进建议。

 

 


 

盐亭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及绩效执行结果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省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

地方主管部门

盐亭县财政局

资金使用单位

盐亭县民政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资金

1648.192

1648.192

100%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分配

下达及时性

按资金管理要求及时下达

拨付合规性

按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拨付

使用规范性

按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执行准确性

按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保障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                                                                                                                         2.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3.保障特殊困难儿童基本生活;                                                                     4.为符合条件逝者家庭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1.保障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                                                                                                                         2.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3.为符合条件逝者家庭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殡葬服务惠民率

100%

100%

 

享受精减退职补助人数

76

73

自然减员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5600

6181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11540

11568

 

质量指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不低于100/.

100/.

 

精减退职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不低于400/

400/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不低于80/.

90/.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不低于50/.

6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85%

92%

 

说明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彩票公益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民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盐亭县民政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47.72

47.72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7.72

47.72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是否符合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实际等

 

 

下达及时性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分配等

 

 

拨付合规性

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是否审批等

 

 

使用规范性

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扩大使用范围等

 

 

执行准确性

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是否相符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采取的绩效管理措施:监测、调整等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领导责任、项目监管责任等履行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
2.
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具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1、为全县养老机构提供疫情防控补助,按入住老人200/人标准补助,提高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消除风险隐患;2、为符合条件的6名孤儿提供助学,上半年助学6人,发放助学金3万元。下半年助学符合条件4人发放了助学金2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为养老机构发放疫情防控补助

200/

200/

 

 

为具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

全面补助

 

2022年因疫情影响无申报,2023年加大宣传和救助力度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6

6

因第三、四季度符合助学条件人员减少,加强人员动态调整管理与上报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分配下达时间

30天内

30天内

 

 

成本指标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不超过定额标准

不超过定额标准

 

 

 

社会效益
指标

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能力辐射

范围更广

范围更广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水平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孤儿助学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85%

90%

 

 

受益老年人抽样调查满意度

85%

90%

 

 

说明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省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

地方主管部门

盐亭县财政局

资金使用单位

盐亭县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6058.05

15335.32

100%

 其中:中央补助

11340

11340

 

      地方资金

4718.05

4718.05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县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的城市困难群众和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进行补差;对符合对象的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对在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

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众人均补差265/月,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众人均补差206/月,农村特困对象每月发放供养金650/人,城市特困对象每月发放供养金910/人,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900/人,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400/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救助人均救助1349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城乡低收入人群符合对象保障率

100%

100%

 

特困对象供养率

100%

100%

 

集中供养孤儿人数

1

1

 

符合对象临时救助率

100%

100%

 

散居孤儿保障人数

21

22

 

质量指标

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

900/.

900/.

 

集中供养孤儿供养标准

1400/.

1400/.

 

城市特困对象供养标准

793/.

793/.

 

临时生活救助平均水平

610.

1349.

 

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标准

533/.

533/.

 




社会效益
指标

受助对象基本生活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88%

 

说明

 

 

 

 

 

 

 

 

 

 

 

 

 

 

 

 

 

 

附件2

盐亭县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内容摘要

2022年上级共下达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230万元)已全部到位。2022年共实现支出375万元(其中: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322万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改造项目53万元)。2022年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率为100%。支出事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未有违规使用情况,总体使用情况良好。

二、目录

一是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322万元: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在资金305.73万元,支付养老服务评估费8万元,支付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费6万元,支付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定期巡防2.27万元。二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3万元。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对2022年所实施的项目开展了全面绩效评价,对养老人才培训和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优,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科学管理、专人负责,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

    四、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得分97分,自评等级为“优”资金使用符合条件,县级匹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使用规范,实施期间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绩效分析

    1.实施管理

养老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方面的制度管理、标准、对象管理、组织管理均符合标准,在涉及的项目中制度健全、对象准确,项目的决策、分配、拨付保障规范到位

1)业务管理

——制度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资金使用范围列支。

——标准制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发放资金,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况。

——对象管理:对象符合要求。

——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有序,高效运行。

2)资金管理

——项目决策:依据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合理安排,科学决策资金使用范围。

——分配及时:按时上报资金分配方案。

——资金拨付:积极协调财政,足额拨付资金。个别项目受国库资金调拨影响,有未及时拨付现象。

——资金保障:上级拨付资金及时保障到位,财政安排及时。但县级配套情况差。

2.项目绩效

不断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高龄、留守、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居住需要,增强老人们的居住幸福感、获得感;全面提升全县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

我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发放资金,未出现不符合的情况。通过专项资金的补助解决了老年人居家享受服务的问题,同时为老年人提供党的温暖,也为民办机构提供了坚强的支持,在疫情期间也解决了疫情防护等多方面的问题,享受对象满意度达98%以上。

1)服务效果

——完成数量:通过政府采购为户籍在盐亭县行政辖区内,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16985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完成5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完成时效:项目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完成质量:第三方评估为良好

2)满意度

——政策知晓率:群众政策知晓度高,宣传方式多样。

——社会满意率:受助群众满意度高。

3.重点任务

主要反映年度完成中央、省级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情况等。

1)重点工作

——政策贯彻情况:结合乡镇建制调整,由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府办发〔202036号),确定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布局调整的原则,拟定我县养老机构三年体系建设。通过整合、撤并、统筹入住的方式,按照撤小并大,撤旧并新、撤远并近的原则,保留10所敬老院,改扩建17所敬老院、撤并20所敬老院、新建失能半失能养护院一所。明确三年内构建“1+17+N”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制定优化民政资源,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养老服务保障:

强化安全督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法人消防、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管护人员和供代养人员100%完成疫苗接种,管护人员坚持每月进行核酸检测。强化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宣传,开展集中宣传2次,与县公安等部门联合督查2次。今年以来,共开展养老机构专项督查8次,采取“四不两直”督查130余人次,下发整改通知5份,提出整改建议15条,存在的问题全面督查整改到位。

2)体系建设

——机构建设:

——居家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已全面摸排,制定了实施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政府采购。

——人才培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县100名养老从业人员开展了为期5天的管护培训工作,并通过考核颁发合格证,确保我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3)综合监管

——质量建设:明确三年内构建“1+17+N”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制定优化民政资源,提升服务质量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县社会福利院在养老中的示范作用,打造成具有示范作用的县级养老服务中心。在各乡镇构建1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底,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床位不低于60%,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

4)机制建设

——关爱服务:我局严格按照养老院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规范的国家标准和绵阳养老的地方标准,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盐府办发〔202036号)在财务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农村养老院基本规范等,方面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4.加减分项

1)加分项

——试点工作

 

——工作创新:充分整合利用养老院、乡镇、村委会撤并后的闲置资产,闲置的林山养老院,投入少许资金改建成盐亭县社会救助站。既充分利用了闲置资产,又解决了原救助站交通不便、设施陈旧的问题。制定建设标准、落实奖补政策,鼓励各界人士将闲置的社区及村组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升级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闲置的榉溪养老院和洗泽养老院已有社会人士计划兴办互助养老院,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由于金孔乡政府将洗泽敬老院改成了疫情防控隔离点,社会养老力量无法进入,处于搁置状态。)

2)扣分项

——安全管理: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受地理位置、交通、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城乡养老机构利用率呈现出城镇高于农村的现象,位于主城区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区周边乡镇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应“一床难求”,而边远乡镇的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院床位总体空置率较高,日常经济收入偏少,部分甚至难于维持基本运行。

(二)专业服务人才人员总量不足。涉及老年人健康管理、心理疏导、膳食营养等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比例严重不足,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受规范化专业知识培训和实践操作演练人员较少,缺乏服务老年人的知识和技能,只能简单从事普通老年群体基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

     (三)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2022年我县由于财力薄弱、财政收入压力大,未配套养老服务专项发展资金,同时项目资金调度严重滞后。

六、相关措施建议

今后县民政局将统筹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养老机构管理及绩效评价、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在下年的专项资金分配中集思广益优化分配方案。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