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信息 > 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民政局

盐亭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盐亭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4-02-29 09:20 信息来源:盐亭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分享到:
【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政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残疾人扶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4、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

6、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婚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殡葬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本级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老年大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救助管理、殡葬服务、老年教学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负责全县民政资金的管理、监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民政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切实强化对民政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以“学党史,忆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要求全县民政干部,树好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形象。

2、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按照省市县要求继续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系列工作,促进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改革工作及时完成,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扎实推进“三治协同,共创和谐”工作,力争开创新的基层自治经验。根据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强化工作创新,形成经验,将养老服务“盐亭模式”名声打响。

3、做实做细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工作,加快做好信息比对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透明发放。充分发挥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推动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民政职责、发挥职能优势、突出民生重点,扎实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做细做实、久久为功,确保联系村全面脱贫,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贡献出民政智慧、拿出民政举措、走出民政路径。

4、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努力对接上级政策和基层需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打好政策组合拳。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分工,以目标倒逼责任,以责任倒逼落实,多跑趟子、多找路子、多想法子,积极对上争取,力争更多的资金和更大的项目落户盐亭,筑牢盐亭民生保障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内设 6 个职能股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是盐亭县殡葬管理所。其他事业单位是盐亭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盐亭县慈善总会办公室、盐亭县社会救助帮扶中心、盐亭县社会福利院及32所乡镇敬老院。我局人员编制共计46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30名。编制内实有38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4人,在职事业24人。退休人员1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7.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59.33万元,占9.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08.21万元,占90.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596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4.68万元,占66.27%;项目支出2012.86万元,占33.73%。

基本支出3954.68万元。其中:1、财政事务:事业运行251.18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2、民政管理事务:43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1.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300万元,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4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支出;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9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780万元,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8、住房改革支出45.92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项目支出2012.86万元。其中:1、民政管理事务: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和春节慰问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8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特别服务岗社工人员工资福利、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惠民殡葬、养老服务等支出;3、最低生活保障20万元,用于低保户生活保障金;4、水库移民生活补贴2.81万元,用于水库移民生活补贴;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万元,用于社工站服务建设;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40万元,用于困残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7、其他支出116.05万元,用福利彩票基金进行养老服务。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减少预算3个退休人员,二是特困供养人员逐步在减少,减少预算300万元。2024年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减少困难人员供养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67.5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6.1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3个退休人员,二是特困人员生活费2023年预算是2600万元,而2024年预算2300万元,减少300万元,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就减少4.14%,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就减少6.5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08.21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减少206.11万元,减少比例3.81%,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3个退休人员,二是特困人员生活费2023年预算是2600万元,而2024年预算2300万元,减少300万元,所以工资福利支出就减少4.1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6.5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18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4.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6.62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75.19%;卫生健康支出804.49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14.88%;农林水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40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4.4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5.92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0.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事务:事业运行(项、2010650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251.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20802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50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80299),2024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61.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项、2080506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3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3)社会福利支出:

儿童福利(项、20810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10.56万元,主要用于孤儿保障金;

老年福利(项、20810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586.16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

殡葬(项、2081004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殡葬人员工资及惠民殡葬支出;

养老服务(项、2081006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失能半失能特困集中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

(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20819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生活保障支出。

(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821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2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6)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项、20825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生活补助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68.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9.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 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15.13万。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106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780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支出。

4、农林水支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130599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45.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6、其他支出:

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项、2296002科目),2024年预算数为116.0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5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24.2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杜绝与工作无关的接待。

(一)2024年盐亭县民政局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2.8%。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不得超过35批次,接待人数不得超过250人。

(三)2024年盐亭县民政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

(四)2024年盐亭县民政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116.0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盐亭县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0.4万元,较2023年减少7.32%,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退休人员3人,公用经费预算就少了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盐亭县民政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民政局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228.20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为228.2045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1个,涉及预算5408.2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3924.28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1425.5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用于专门用途的支出。

5.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人员类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两部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支出(款):反映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款):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款):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支出(款):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盐亭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9日

盐亭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