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涉密)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
3.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5.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6.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通过“最美退役军人”选树表扬、志愿服务、红色宣讲等活动推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升、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让退役军人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推动者,时代主旋律的弘扬者,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
(二)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建优建强中心镇(村)服务站,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常态化运用示范型创建成果,细化服务项目清单,让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更加畅通便捷。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督办作用,着力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督促乡镇服务站规范运营,坚决防止服务站“空转”。
(三)提高移交安置质量。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高质量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做好已安置对象回访,探索建立与干部人事制度相衔接,与服役贡献、能力素质和个人专长相匹配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格局。
(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一是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社会支持的原则,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以适应性培训为基础,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有效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二是精准落实优惠政策,实施退役军人“普惠+特惠”就业创业优待政策,建立完善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和满足市场需求相结合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
(五)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对退役军人反映的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做实做细关爱帮扶工作,充分对接现行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切实得到关爱。强化政策制度落实,创新权益维护工作机制,突出权益维护法治保障,让退役军人更加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六)营造褒扬纪念氛围。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成果,精心组织清明祭扫、“9.30”烈士纪念日公祭等活动,普遍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广泛弘扬红色传统,赓续传承血脉基因。拍摄影像资料,抢救性保护抗战老兵、老复员军人英雄事迹,推动形成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基层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盐亭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盐亭县光荣院。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676.96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减少155.2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中央和省承担了一定比例。
(一)收入预算情况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2028.9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2.03万元,占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6.96万元,占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202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6万元,占15%;项目支出1728.93万元,占85%。
(三)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新增优抚对象医保代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金、5-6级精神类伤残军人护理费等项目。2023年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有3个新增项目和部分长期项目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8.9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6.8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有3个新增项目和部分长期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6.9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03万元;支出包括:人员类支出274.89万元、公用经费类支出25.17万元、特定项目运转类1728.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8.9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6.8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有3个新增项目和部分长期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2028.99万元,比上年增加196.8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274.8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1.3%,主要用于支出单位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运转类项目支出25.1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1.3%,主要用于维护行政运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728.9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87.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涉军维稳、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和失业(再就业)军转干部等具体事务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类)财政事务(28款)
(1)行政运行(项、2010601科目),2023年预算数为104.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事业运行(项、2082850科目),2023年预算数为119.9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科目),2023年预算数为29.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科目),2023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 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科目),2023年预算数为4.7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科目),2023年预算数为22.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5.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项、2080899)
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1376.9万元,比上年增加8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预算。其中: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项目支出265万元;退伍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支出530万元;盐亭县军转干部解困补贴项目150万元;部分涉军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22.54万元;企业下岗转业志愿兵养老保险缴费项目支出73.28万元;企业下岗转业志愿兵生活补助项目支出79.2万元;5-6级精神类伤残军人护理费47.88万元;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慰问经费30万元;涉军群体专项活动经费项目支出18万元;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10万元;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其他信息平台维护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优抚对象医保代缴项目支出1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金10万元;双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5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5万元;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8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经补贴、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公积金、工资福利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公用经费25.17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盐亭县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盐亭县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预算安排。
2023年盐亭县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盐亭县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盐亭县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2万元,较2022年增加0.8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有人员调入,主要安排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盐亭县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额为 万元,主要为 资产;无形资产0万元,主要为0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1676.9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84.86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1376.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用于专门用途的支出。
5.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人员类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两部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运转类项目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