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回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补充说明)
目录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收支预算整体说明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9 万元,比上年减少 29.2 万元,减少 34.1 %。主要用于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开支如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三公经费、征兵工作经费、城乡环境治理费等。
二、收支预算整体说明
1、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 771.8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771.88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各项收入 0 万元。比上年减少66.54 万元,减少 7.94%。
2、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 771.88 万元,比上年减少66.54 万元,减少 7.94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17.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54.08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公用经费支出 176.39 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22.85 %,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党务、人大工作经费、广播日常维护费、安全生产、征兵工作经费、治安经费、大调解工作经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村社区公用经费及公共运行维护经费、第一书记经费、工会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5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 6.48 %,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产业发展及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无
2020年1月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3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38.05万元,固定资产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84.12万元,公务用车1辆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2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