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黑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年度
四川省盐亭县黑坪镇人民政府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23日
二、收入决算表 31
三、支出决算表 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政法、综治、人大、武装、群团、保密、信息、文书档案管理和党政日常工作,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农业产业化发展、招商引资、统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科教、文卫、广播电视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民政、老龄、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财政所:一是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二是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三是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债权债务。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技术推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农业、农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负责农业、农机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试验示范。开展农业、农机技术指导,农业、农机科技教育和培训,普及农业、农机科技知识,提高科技兴农水平。参与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负责有关农业、农机技术措施和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和农业环境进行监测管理。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植物检疫,防治危害性病虫杂草传播,保护农业生产安全。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中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以外的其它农经公益性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强化民生项目和脱贫攻坚保障,支持社会经济事业平稳健康发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进一步改进财政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黑坪镇人民政府内设4个综合办事机构和1个直属事业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
黑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801.4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3.32万元,下降12.3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0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0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801.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32万元,下降12.3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3.32万元,下降12.3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77万元,占28.05%;国防支出0.50万元,占0.06%;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占0.1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0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70万元,占22.67%;卫生健康支出8.10万元,占1.01%;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0.25%;农林水支出353.06万元,占44.05%;住房保障支出16.79万元,占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00万元,占1.37%。(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0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6.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2.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支出决算为3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45.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4.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7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5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万元,占4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0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应急抢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50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来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应急抢险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乡镇来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主要用于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黑坪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黑坪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黑坪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未对项目编制绩效目标。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资金申报、审批、使用、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到位,群众满意度高,整体效果良好。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坪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室)兵役征集(项):指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浏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3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33.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4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黑坪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单位共有4个综合办事机构和1个直属事业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农业服务站。
(二)机构职能。
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
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政法、综治、人大、武装、群团、保密、信息、文书档案管理和党政日常工作,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农业产业化发展、招商引资、统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土地管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科教、文卫、广播电视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民政、老龄、残疾人事业等工作。
财政所:一是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二是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有关机构代收代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业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三是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管理国有资产、债权债务。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技术推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农业、农机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负责农业、农机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试验示范。开展农业、农机技术指导,农业、农机科技教育和培训,普及农业、农机科技知识,提高科技兴农水平。参与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负责有关农业、农机技术措施和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和农业环境进行监测管理。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植物检疫,防治危害性病虫杂草传播,保护农业生产安全。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中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以外的其它农经公益性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19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5人),移交社保退休人员17人,未移交社保蚕桑退休人员1人。其他人员:遗属9人,蚕桑辅导员退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0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0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77万元,占28.05%;国防支出0.50万元,占0.06%;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占0.1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0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70万元,占22.67%;卫生健康支出8.10万元,占1.01%;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0.25%;农林水支出353.06万元,占44.05%;住房保障支出16.79万元,占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00万元,占1.3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程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坚持公共财政原则、保证重点原则、综合预算原则、绩效预算原则和依法理财原则,采用“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及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细化部门预算支出控制数,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达到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的绩效目标。
人员经费严格按照单位定编的实有人数和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出台的津贴、补贴标准等进行计算编审。公用经费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量,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村(居)干部、五保户、优抚等转移支付按规定编制。
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含未移交社保退休人员、村居干部)按月直发,五保户生活补助、优抚按季度申报资金,通过银行直发,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功能和经济分类申报、审批、使用资金,2019年预算支出801.42万元,“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略有下降。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以强化支出绩效监督为手段,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效果良好。
(二)存在问题。评价结果应用效果不好。
(三)改进建议。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附件2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年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