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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盐亭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16:24 信息来源:盐亭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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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府办函〔2023〕30号

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凤灵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盐亭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构成

召 集 人:谷业非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召集人:任小兵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办、县委网信办、县文明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盐亭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经合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资办。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垄断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并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单位)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探索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提高审查效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县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县商业秘密保护;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打击传销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四川和绵阳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和跨区域打击传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并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在部门的落实;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解读:关于《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亭县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