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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盐府告〔2024〕7 号

发布时间:2024-03-27 15:23 信息来源: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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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盐亭县黄甸镇龙台村5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盐亭县黄甸镇龙台村5组,拟征收面积约0.0272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盐亭县2024年单选项目金秋气田金浅5H、秋林16、中浅1井区沙二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黄甸阀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二)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后,盐亭县黄甸镇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盐亭县黄甸镇在拟征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公告同时在盐亭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yanting.gov.cn)。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盐亭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