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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亭县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4-01-30 09:13 信息来源: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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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亭县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惠企事项政策名称

政策依据

部门

政策类别

政策类型

申兑方式

有效期

备注

主项

子项

主项

子项

1

1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对当年新(续)建工业项目完成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1亿元及以上3亿元以下、3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1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16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

对当年工业技改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入库投资额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技改投资奖励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融合企业、省级以上重点企业的项目,额外奖励1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3

对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获得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0.2万元;对新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4

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50万元(同一载体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载体认定的,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5

1.科技创新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再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交易,对技术交易合同进行登记的企业,按登记金额的0.3‰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户不超过2万元;对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获得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0.2万元。2.创新平台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中心、星创天地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50万元;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50万元(同一载体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级别载体认定的,以最高级别给予奖励)。3.技术成果奖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学研项目合作,根据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给予奖励,不超过50 万元;对获得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等奖、特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科学技术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6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新升规入库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退出规模工业企业后再次升规的企业,不再享受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7

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0.5亿元、1亿元、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对年度产值增速达到20%及以上35%以下、35%及以上50%以下、5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对5户及以上规上企业组建的产业联盟,完成登记注册且实际运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8

对首次纳入单项冠军全市名录库培育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9

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成功打造省级、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完成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按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选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认定市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0

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重点用水行业被认证为市级、省级、国家级节水型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首次通过清洁生产企业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以上“节水型”示范单位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1

对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的企业,按安全标准化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2

 

对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工信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3

对晋升为二级、一级、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20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4

鼓励企业采取整体迁入、分立迁入等多种方式在盐注册落户,在一年内入库并承诺5年内不迁出的,按二级、一级、特级资质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20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5

对年度内产值达到0.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年度内产值在0.5亿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且增速30%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3亿元以下且增速30%及以上、3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且增速30%及以上、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且增速30%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20%及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6

对获得“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国家级奖项的建筑总承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奖、省结构优质工程奖“天府杯”省优质工程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若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予以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7

对年度商品房销售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及以下、5万平方米以上7万平方米及以下、7万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8

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6万元;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一次性5万元;开展主辅分离类的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成功升规为规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9

对年营业额实现8000万元、2亿元、3亿元的在库批发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实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在库零售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实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在库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额实现0.5亿元、1亿元、3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核算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0

对年零售额(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40%及以下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不超过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销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50%及以下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零售额(销售额)同比增长50%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正常经营的规上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以上50%及以下的、增长50%以—上60%及以下的、增长60%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纳入核算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全市本行业平均增速15个百分点的,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1

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新建、改(扩)建商贸项目,批发业仓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实际投资总额(不含政府投资和土地成本)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零售、餐饮行业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住宿行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总额1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引进(改造)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居民维修、租赁服务、文化娱乐、家政服务等技术(项目),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8%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大服务业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政府投资、土地成本和房地产项目)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投资额度大、引领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2

对纳入政府规划并在计划年度内实施的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按投资额的40%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建的奖励总额不超过40万元、改(扩)建的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3

对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于获得绵阳市知名品牌或市政府质量奖、四川省名牌产品或天府质量奖、中华老字号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0万元、2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4

对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商平台(B2B、B2C),或运用直播、短视频等信息化工具实现网络交易额500万元并成功入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在库电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或运用直播、短视频等信息化工具实现网络交易额年增速20%、30%、40%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加入省、市跨境电商平台的企业,按加入平台费用3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有实绩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5

鼓励协会、企业承办由省、市、县主办的消费促进、展会节庆、峰会论坛等活动,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给予经费奖励;对参加“川货新春大拜年”“万企出国门”“绵品出川”等省市各级重大会展活动的企业,给予交通费、物流费、住宿费补助,给予每户企业省内0.5万元/次、省外

1万元/次的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6

对与县商务部门签订《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投放协议书》的保供企业,每年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在不可抗拒条件下的特殊时段提供生活必需品等要素保障的单位,依据工作实际酌情给予补贴。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7

对首次被评为国家A、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8

对在县内新注册的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领带动作用特别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9

在县内注册并首次通过绵阳海关出口有实际业务开展的外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年出口额3000万以上、6000万以上、1亿元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6万元、10万元;对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购买金额70%的补贴(含上级专项资金)。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商务局

奖励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30

对成功创建为县级、市级、省级农业产业园、林业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8万、10万元;同一等级内完成升星评定的每次奖励3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励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31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和农业专合组织,其在本县培育的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均可在获证次年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奖励补助。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励

财政支持

即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32

对首次认定县级、市级、省级示范的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3万元、1万元、2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1万元、2万元、4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励

财政支持

即申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33

对首次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农特产品销售额首次超过1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关于印发《盐亭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盐府办发〔2023〕3号)

县农业农村局

奖励

财政支持

限时即享

2023年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2

34

调整城市基础配套费缴纳时限

2024年3月20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企业书面承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府规〔2022〕4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缓交类

财政支持

免申即享

2022年9月23日-2024年3月20日

 

3

35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

对新签约或引进,围绕嫖祖文化、文同文化、岐伯文化、字库文化、红色文化进行开发建设,并且符合我县文旅发展“一核三区三线”总体规划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或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文旅项目,采取招商引资协议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2345号)

县文广旅游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3日

 

36

对创建为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景区运营主体)3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绿色旅游示范区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绿色旅游示范区的,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补,奖补标准另行规定,但不低于省级标准。

关于印发《盐亭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2345号)

县文广旅游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3日

 

37

对创建为3星级、4星级、5星级酒店(含文化主题酒店)的,分别给予创建单位或个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为3星级、4星级、5星级的乡村酒店,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为丙级、乙级、甲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2345号)

县文广旅游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3日

 

38

支持文旅企业升规入统,对达到升规入统条件,被县统计局纳入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产业统计的文旅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从升规入统次年起,根据营业额提升情况(统计填报平台数据)适当给予工作补助。

支持旅行社在盐发展,对县内、县外旅行社引进县外游客来盐旅游,并在盐亭居住至少一夜、游览两个及以上景区(点)的,给予旅行社引进游客20元/人的奖励,年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万元;对在盐注册并设立门店,运营满一年,且年引进县外游客达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引进游客数量按相关规定、认定执行)。

关于印发《盐亭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2345号)

县文广旅游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3日

 

39

对评定为省级、国家级的文旅新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研学旅游基地、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分别给予3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2345号)

县文广旅游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3日

 

40

对以盐亭本地优秀文化为主要题材创作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原创文艺作品或名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设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的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三等奖、市级一等奖的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2345号)

县文广旅游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3日

 

41

对依托本地特色和资源优势建设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且被评为省级示范项目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镇的给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天府旅游名村的给予所在村(居)委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各地开展文化或旅游宣传营销节会活动,对按程序报批并经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同意的,视人流、综合收入等情况,每次给予乡镇(街道)、文旅企业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印发《盐亭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通知(盐委办202345号)

县文广旅游局

奖补类

财政支持

申即享

2023年12月14日-202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