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国资办)到鹅溪镇裕泉村协调膨润土处置工作
为切实做好鹅溪镇裕泉村膨润土处置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按照《鹅溪镇裕泉村膨润土处置工作计划》安排,2022年9月6日,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彪到鹅溪镇裕泉村协调膨润土处置工作。
会上,宋彪就堃鑫公司原劳务班组及村民代表提出的问题给予细心解答。
宋彪强调:一是劳务班组及村民代表要厘清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寻找合理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二是膨润土矿属于国有资源,已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予以没收,并交由国资办依法处置,各劳务班组及村民不得无理阻拦膨润土矿转运,若不听劝阻,对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