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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盐亭县城区和玉龙镇等16个城镇基准地价、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城区标定地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25 16:36 信息来源:盐亭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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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24年1月25日县政府印发了《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亭县城区和玉龙镇等16个城镇基准地价、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城区标定地价的通知》(盐府发〔2024〕1号),为了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有关地价更新依据、必要性、和更新主要内容等进行简要解读如下:

一、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函》(〔2021〕-135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1〕115号),我县自2021年底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为建立盐亭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提供依据。

二、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必要性及意义

近几年盐亭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逐步推进扩大,城市面貌与城市活动空间有了较大变化,2019年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我县城区基准地价与标定地价更新势在必行。

三、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更新主要内容

(一)盐亭县城区基准地价

1.根据盐亭县城规、土规、控规、上一轮成果等相关资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最新的城镇开发边界,并考虑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建成区现状,综合确定本轮盐亭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较上轮有所增加(本轮面积为46.0791平方公里,较上轮的37.7098平方公里增加了8.3693平方公里)。

2.根据两轮基准地价成果,盐亭县城区商服用地地价水平年平均上涨4.74%,住宅用地地价水平年平均上涨5.45%,工业用地地价水平年平均上涨21.5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价水平平均上涨4.94%。

(二)玉龙镇等16个城镇基准地价

1.根据盐亭县城规、土规、控规、上一轮成果等相关资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最新的城镇开发边界,并考虑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建成区现状,综合确定本轮盐亭县各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其中由于金孔镇原宗海场的上轮定级范围部分包括了西充县,本轮定级范围删除了盐亭县县域范围外的区域,因此总定级面积有所减小。

2.根据两轮基准地价成果,盐亭县各城镇各用途基准地价水平均有所上涨。其中商服、住宅、公服用地上涨幅度较缓,大致在0.5%-26%之间,富驿镇、黄甸镇、九龙镇、嫘祖镇、西陵镇等各城镇基准地价水平上涨幅度较高。各城镇工业用地上涨幅度均较高,大致在22%-31%之间。

(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3年1月1日;

2.使用年期:30年;

3.土地权利:承包经营权/经营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4.用地类型:耕地(水田、旱地)、园地、林地;

5.基本设施状况:满足农业基本生产条件;

6.耕作制度:一年二熟(耕地为小麦—水稻、小麦—玉米)。

(四)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3年1月1日;

2.权利状况:在无他项权利限制下,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出让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为使用权价格;

3.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宅基地无年期限制,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容积率:商服用地1.5,宅基地1.5,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5.开发程度:宗地外“三通”(通上水、通电、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五)标定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3年1月1日;

2.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混合用地(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服务用地;

3.容积率:依据标准宗地合法的现状条件设定;

4.价格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5.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气、通讯),宗地内“场平”;

7.权利状况:无他项权利限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文件: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盐亭县城区和玉龙镇等16个城镇基准地价、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城区标定地价的通知